大庄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大庄镇刘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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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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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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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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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大庄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大庄镇刘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RL2024-40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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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润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7-22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7-25 16: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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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庄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大庄镇刘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001 | GSRL2024-40 | 工程-施工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7(元) |
公告内容
大庄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大庄镇刘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大庄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大庄镇刘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4〕25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业主为庄浪县大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润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大庄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大庄镇刘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GSRL2024-40
3.建设地点及规模:
在刘沟村硬化巷道3200平方米,排水管道1265米,给水管道300米,通社道路1条300米。
4.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7元。
5.资金来源: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6.质量标准:合格。
7.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9.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
10.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工程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25日16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编制投标总价进行竞价。施工预算书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完整,取费标准合理,依据准确,材料指导价依据当地部门核发的指导价执行。
3.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润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浪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庄浪县大庄镇街道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甘肃润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泾水家园4号楼2单元402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576815489@qq.com
附件信息
- 附件1:大庄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大庄镇刘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