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福之州文明相伴---2024年福州市“文明大篷车”进社区文明实践活动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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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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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有福之州 文明相伴---2024年福州市“文明大篷车”进社区文明实践活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有福之州 文明相伴---2024年福州市“文明大篷车”进社区文明实践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ZG-[DY]2024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乌山路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7座3层316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02,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02,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2、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3.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被邀请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4-7-26;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7-30;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7-31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三层316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7-31 09:30(北京时间),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三层316室
8、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有福之州 文明相伴---2024年福州市“文明大篷车”进社区文明实践活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0.2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有福之州 文明相伴---2024年福州市“文明大篷车”进社区文明实践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ZG-[DY]2024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乌山路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7座3层316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02,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02,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有福之州 文明相伴---2024年福州市“文明大篷车”进社区文明实践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 1.00 | 402,00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2、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采购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1 | 12350100489459529Q | 福州广播电视台 |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如有) | 1.供应商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5-8-1)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真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 |
3.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被邀请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4-7-26;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7-30;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7-31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三层316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7-31 09:30(北京时间),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三层316室
8、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有福之州 文明相伴---2024年福州市“文明大篷车”进社区文明实践活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0.2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