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流域临漳县玄武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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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漳河流域临漳县玄武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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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111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漳河流域临漳县玄武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河流域临漳县玄武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已由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批字【2024】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临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临漳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临漳县玄武湖公园; 2.1.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建设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有效面积25000m2以及相关配套设施;(2)对玄武湖进行生态修复,构建生态塘75000m2。 2.1.3计划工期:2026 年1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2.2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进行过程中设计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高级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0 09:00至2024-08-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临漳县分局;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临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0-7862648 电子邮箱:lzfgj2011@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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