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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地铁公铁两用车打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广东 城市 佛山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佛山地铁公铁两用车打包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佛山地铁公铁两用车打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比选公告
 
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佛山地铁公铁两用车打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佛山地铁公铁两用车打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
二、项目地点:本项目所采购物资使用于运营公司所辖二号线、三号线。
三、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运营资金。
2.项目内容:本项目对佛山地铁公铁两用车打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进行采购(详见采购清单),主要包括供货、包装、运输、配送、装卸和保险,并负责安装、调试和验收,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保障等相关服务,交货及验收地点以甲方指定的地点为准。
3.工期计划:36个月,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甲方向乙方发出要求供货的,乙方须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供货。在上述期限内,合同执行额度未达到合同暂定总额80%,原则上合同期自然顺延6个月,但乙方以书面形式拒绝的除外。如在上述期限内,本合同实际供货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控制总额100%后,则有效采购期终止。
4.采购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资质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五年(自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完成过一个公铁两用车供货项目的业绩。
(1)“完成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
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响应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供应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4.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列方式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首先在国e平台(http://new.ebidding.com)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5)点所述方式购买比选文件;
(3)比选文件售价:每套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供应商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国e平台,完成比选文件购买及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参与响应);
(4)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2日上午9:00至 2024年8月8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5)比选文件购买方式:
供应商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购买本项目比选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3)购标订单完成后,供应商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六、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0时00分。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8号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10时00分。
注: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国e平台(供应商应使用CA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完全上传所有响应文件并按“递交投标文件”选项),详细操作请查看官网帮助中心的投标人平台操作手册。
2、考虑到现行国家实际的网络速率及供应商所处区域网络的情况,以及响应文件实际大小,请供应商尽量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48小时执行上传响应文件操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一天确保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在上传文件时如遇到问题需要协助可联系国e平台服务人员(叶小姐:yeyunshi@ebidding.com电话020-37860669、李先生lilei@ebidding.com电话020-37860665、叶小姐:yehailian@ebidding.com电话:020-37860671)。
3、国e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若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记录存在IP地址或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比选事宜,或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评审委员会有权按照比选文件相关规定否决其响应。
4、供应商同时须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当天,带上CA证书到达开标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并完成线上签到、解密、确认签名等操作(如CA证书未能带往开标现场,请安排其它同事完成上述操作),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供应商上传至国e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等法定媒体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冬冬、柯冠杰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zhangsiyuan@ebidding.com
传真:020-378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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