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企石镇清湖村环卫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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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东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企石镇清湖村环卫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企石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企石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企石镇清湖村环卫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DG-Q-2024022)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接受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概述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投标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资格文件声明函》(具体格式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文件声明函》(具体格式参照响应文件格式)。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参考《拟投入货物及设备一览表》、《项目负责人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或《资格文件声明函》(具体格式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具体格式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响应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公示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7日。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8月5日起至2024年 8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402。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建议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招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8月13日 14:00~14:30。
2、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13日14:30。
3、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402会议室。
4、开标事宜:法定代表人到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被授权人到会的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5、已登记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响应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三天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资格。
五、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东莞市企石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通 讯 地 址:东莞市企石镇清湖村三路1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通 讯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402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一、 招标项目概述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金额 |
东莞市企石镇清湖村环卫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12个月 | ¥1,770,000.00元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投标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资格文件声明函》(具体格式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文件声明函》(具体格式参照响应文件格式)。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参考《拟投入货物及设备一览表》、《项目负责人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或《资格文件声明函》(具体格式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具体格式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响应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公示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7日。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8月5日起至2024年 8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402。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建议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招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8月13日 14:00~14:30。
2、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13日14:30。
3、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402会议室。
4、开标事宜:法定代表人到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被授权人到会的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5、已登记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响应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三天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资格。
五、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东莞市企石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通 讯 地 址:东莞市企石镇清湖村三路1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通 讯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402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