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八都片区)-八都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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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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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69C18
工程名称:龙泉市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八都片区)-八都镇
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12 日
招标人: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异议):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介代理机构: 浙江双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标候选人: 金华泰成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徐翠红 证书编号:浙2332018202306296
预中标价:人民币肆佰零贰万壹仟柒佰肆拾玖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水利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212755
公示时间:2024年 8 月 12 日至2024年 8 月 15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水利局
2024年8月12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69C18
工程名称:龙泉市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八都片区)-八都镇
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12 日
招标人: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异议):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介代理机构: 浙江双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标候选人: 金华泰成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徐翠红 证书编号:浙2332018202306296
预中标价:人民币肆佰零贰万壹仟柒佰肆拾玖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水利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212755
公示时间:2024年 8 月 12 日至2024年 8 月 15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水利局
2024年8月12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