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宁海电厂56号灰库及56A分选系统重大修理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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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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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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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浙江公司宁海电厂56号灰库及56A分选系统重大修理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公司宁海电厂56号灰库及56A分选系统重大修理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0617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06176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贺超峰 电话:025-86728613
邮箱:20017067@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浙江公司宁海电厂56号灰库及56A分选系统重大修理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0617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06176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浙江高达机械有限公司 | 山西铭睿恒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95.950000 | 299.37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33413760、2028年09月20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浙)JZ安许证字【2018】019320、2027年05月17日 |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14043329、2029年05月20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晋)JZ安许证字[2019]000092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张军、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浙1332021202203748、2024年12月12日 | 畅洋、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期2025年8月30日 |
业绩 | 1、11号灰分选系统改造(增加一套备用系统)项目、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2021.10 2、3#分选系统改造工程总承包、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20.02 3、浙江公司宁海电厂34号灰库及分选系统重大修理项目、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2022.10 4、浙江公司宁海电厂12号灰库及分选系统检修项目、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2023.07 5、贵溪电厂三期灰库粉煤灰A侧50t/h分选系统采购安装、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07 | 1、灰库粉煤灰分选设备增容改造、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021.5.7 2、120t/h分选系统改造总承包项目、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2019.3.26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贺超峰 电话:025-86728613
邮箱:20017067@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