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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征集项目概况
1、征集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1112024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工作,根据《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榕委发〔2017〕14号)、《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福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民〔2021〕271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现结合我区实际为扎实推进中央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规范提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具有晋安区户籍且常住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政府购买服务: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4人);
2.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359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0人);
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150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0人);
4.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158人);
5.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中的老年人(0人);
6.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161人);
7.80周岁及以上未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金的老年人(1586人)。
以上共计2418人。(以上数据主要来自现服务机构截止2024年4月25日在服务人员统计,实际服务对象人数以实际审批通过的数量为准)
服务标准:第1-6类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其中第2和3类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第7类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
片区划分:本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是为我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同时鉴于我区地域广阔,需确定多家供应商以实现老年群体就地、就近养老,拟按街(镇)行政区划分为九大片区。
(二)用途
解决了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的力量出资建立家庭养老院,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但如果长期采用大龄下岗女职工作为服务者,不引进年轻化的专业人才,居家养老将会很难发展到新的高度。全国各地高校已经陆续开办与养老相关的专业,相关产业更应该及时引进专业人才,完善我国养老模式。
(三)采购必要性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联系人:黄云铭
3、联系方式:17746075729
4、联系地址: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房管局4楼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1、采购包号:1
(1)采购包名称:福州市晋安区2024-2025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华煦养老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山溪村溪湾42号
服务要求:
1
服务名称: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协议价格(元): 0
主要服务内容: 1、“平安通”服务。(中标方需免费提供的基础性服务项目)
(1)提供平安通服务智能化设备;
(2)需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平台,老人紧急呼援后及时响应,并可完成关怀提醒、咨询转介、告警求助、定位查询等服务;
(3)每周1次电话联系;其中独居老年人每日1次电话联系。采取技术手段掌握老人活动信息的,可适当减少电话互动。每月1次人工探访服务。
具体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工作要求执行。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可依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项目)
在《福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性目录》框架下,开展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含每月上门探访、生日关怀、节日关怀等)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参照往年定价标准,具体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 1、“平安通”服务。(中标方需免费提供的基础性服务项目)
(1)提供平安通服务智能化设备;
(2)需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平台,老人紧急呼援后及时响应,并可完成关怀提醒、咨询转介、告警求助、定位查询等服务;
(3)每周1次电话联系;其中独居老年人每日1次电话联系。采取技术手段掌握老人活动信息的,可适当减少电话互动。每月1次人工探访服务。
具体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工作要求执行。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可依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项目)
在《福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性目录》框架下,开展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含每月上门探访、生日关怀、节日关怀等)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参照往年定价标准,具体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供应商响应内容: 平安通”服务。(中标方需免费提供的基础性服务项目) (1)提供平安通服务智能化设备; (2)需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平台,老人紧急呼援后及时响应,并可完成关怀提醒、咨询转介、告警求助、定位查询等服务; (3)每周1次电话联系;其中独居老年人每日1次电话联系。采取技术手段掌握老人活动信息的,可适当减少电话互动。每月1次人工探访服务。 具体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工作要求执行。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可依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项目) 在《福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性目录》框架下,开展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含每月上门探访、生日关怀、节日关怀等)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固定报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80周岁及以上未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金的老年人
单价
30
30

2
服务名称: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协议价格(元): 0
主要服务内容: 承接主体是指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并至少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服务。
1、在本行政区域内(晋安区内)为该项目配备800㎡以上与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场所,场所符合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相关要求;服务场所应按指定要求安装两路以上视频监控,并接入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场所的租赁证明材料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
2.有与开展紧急救援服务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以及相匹配的智能监测设备,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热线,具有24小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的能力;
3.有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相适应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移动式洗澡床、便携式护理包等照料护理设备;
4.有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的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等不少于15人。服务机构应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其中养老护理员同时需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老人照护专项证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两年内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证书复印件;5.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需具有开展上门医疗康复服务的资质;
6.使用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接受平台监管。
服务标准: 承接主体是指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并至少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服务。
1、在本行政区域内(晋安区内)为该项目配备800㎡以上与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场所,场所符合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相关要求;服务场所应按指定要求安装两路以上视频监控,并接入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场所的租赁证明材料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
2.有与开展紧急救援服务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以及相匹配的智能监测设备,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热线,具有24小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的能力;
3.有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相适应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移动式洗澡床、便携式护理包等照料护理设备;
4.有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的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等不少于15人。服务机构应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其中养老护理员同时需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老人照护专项证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两年内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证书复印件;5.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需具有开展上门医疗康复服务的资质;
6.使用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接受平台监管。
供应商响应内容: 承接主体是指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并至少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服务。 1、在本行政区域内(晋安区内)为该项目配备800㎡以上与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场所,场所符合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相关要求;服务场所应按指定要求安装两路以上视频监控,并接入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场所的租赁证明材料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 2.有与开展紧急救援服务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以及相匹配的智能监测设备,设立24小时响应服务热线,具有24小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的能力; 3.有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相适应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移动式洗澡床、便携式护理包等照料护理设备; 4.有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的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等不少于15人。服务机构应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其中养老护理员同时需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老人照护专项证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两年内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证书复印件; 5.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需具有开展上门医疗康复服务的资质; 6.使用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接受平台监管。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固定报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中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
单价
100
100

3
服务名称: 服务流程及结算方式
协议价格(元): 0
主要服务内容: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登录福州市养老服务网申请或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3)与申请身份相对应的资格证明材料;(4)能力评估证明(申请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需提供)等。
2.受理。社区(村)要指导、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申请,指导老年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接到申请后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受理补贴资格申请。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应对申请对象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保障范围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在社区(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平台内上报街道(乡镇)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申请账户。
3.审核。乡镇(街道)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社区(村)的受理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平台内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社区(村)。
4.审批。区民政局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乡镇(街道)审核的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予以审批通过;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乡镇(街道)。
5.提供服务。审批通过后的次月,区民政局通过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将补贴额度发放到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网账户,补贴对象登录补贴账户进入养老服务网向对应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6.结算方式。经过逐级审批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服务补贴是以虚拟服务额度形式,每月1日发放至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服务对象个人帐户,由服务对象或者其委托人按规定选择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个人帐户实行季度清零制度,不结转、不继承,过期未发生和未使用的服务额度自动清零。通过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情况据实结算。
7.付款方式。各乡镇(街道)选定供应商后,按照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的数据统计服务量、金额以及考核结果确认结算金额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核,由区民政局统一向区政府请款下达乡镇(街道)后支付服务金额,每季度结算付费一次。
服务标准: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登录福州市养老服务网申请或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3)与申请身份相对应的资格证明材料;(4)能力评估证明(申请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需提供)等。
2.受理。社区(村)要指导、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申请,指导老年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接到申请后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受理补贴资格申请。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应对申请对象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保障范围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在社区(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平台内上报街道(乡镇)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申请账户。
3.审核。乡镇(街道)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社区(村)的受理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平台内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社区(村)。
4.审批。区民政局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乡镇(街道)审核的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予以审批通过;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乡镇(街道)。
5.提供服务。审批通过后的次月,区民政局通过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将补贴额度发放到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网账户,补贴对象登录补贴账户进入养老服务网向对应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6.结算方式。经过逐级审批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服务补贴是以虚拟服务额度形式,每月1日发放至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服务对象个人帐户,由服务对象或者其委托人按规定选择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个人帐户实行季度清零制度,不结转、不继承,过期未发生和未使用的服务额度自动清零。通过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情况据实结算。
7.付款方式。各乡镇(街道)选定供应商后,按照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的数据统计服务量、金额以及考核结果确认结算金额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核,由区民政局统一向区政府请款下达乡镇(街道)后支付服务金额,每季度结算付费一次。
供应商响应内容: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登录福州市养老服务网申请或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3)与申请身份相对应的资格证明材料;(4)能力评估证明(申请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需提供)等。 2.受理。社区(村)要指导、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申请,指导老年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接到申请后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受理补贴资格申请。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应对申请对象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保障范围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在社区(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平台内上报街道(乡镇)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申请账户。 3.审核。乡镇(街道)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社区(村)的受理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平台内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社区(村)。 4.审批。区民政局登录福州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乡镇(街道)审核的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标准的,予以审批通过;对不符合标准的,在平台内注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乡镇(街道)。 5.提供服务。审批通过后的次月,区民政局通过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将补贴额度发放到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网账户,补贴对象登录补贴账户进入养老服务网向对应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6.结算方式。经过逐级审批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服务补贴是以虚拟服务额度形式,每月1日发放至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服务对象个人帐户,由服务对象或者其委托人按规定选择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个人帐户实行季度清零制度,不结转、不继承,过期未发生和未使用的服务额度自动清零。通过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情况据实结算。 7.付款方式。各乡镇(街道)选定供应商后,按照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的数据统计服务量、金额以及考核结果确认结算金额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核,由区民政局统一向区政府请款下达乡镇(街道)后支付服务金额,每季度结算付费一次。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固定报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低保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
单价
200
200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征集人: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4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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