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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2025年-2026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服务入围项目补充招标文件(非政府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补充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WB-20240507
一、补充招标文件条款
1、招标文件,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14:1、本项目参考浙价服〔2013〕252号文件《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取费标准的(40%-80%)范围内进行报价且单个项目收费不超过10万元,投资额度,凡超出规定范围内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现修改为:1、本项目参考浙价服〔2013〕252号文件《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取费标准的(0%-80%)范围内进行报价且单个项目收费不超过10万元,凡超出规定范围内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浙价服〔2013〕252号文件《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取费标准的40%作为风险控制价。
2、招标文件,第二卷 商务标,8.2本项目投标报价为评估费折扣,投标人按浙价服〔2013〕252号文件《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取费标准的(40%-80%)范围内进行报价且单个项目收费不超过10万元,凡超出规定范围内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现修改为:8.2本项目投标报价为评估费折扣,投标人按浙价服〔2013〕252号文件《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取费标准的(0%-80%)范围内进行报价且单个项目收费不超过10万元,凡超出规定范围内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浙价服〔2013〕252号文件《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取费标准的40%作为风险控制价。
3、招标文件(十六)评标方法的资信分的第3)条: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6月1日-投标截止日)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8分,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此条款内容删除。
4、招标文件(十六)评标方法的资信分,4)项目负责人具有近三年(2021年6月1日-投标截止日)在具有投资总额3亿以上且为项目负责人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可研批复和报告盖章页的复印件)。
现修改为:4)项目负责人具有近三年(2021年6月1日-投标截止日),承担过投资总额3亿以上由各级发改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承担过投资总额5亿以上由发改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承担过投资总额10亿以上由发改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此项满分12分上述业绩不重复计分(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可研批复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可研批复时间为准。
6、招标文件(十六)评标方法的(三)商务分(40分)
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最佳报价值,评标价与最佳报价值对比,计算出评标价的评分值,即:
a.评标价等于最佳报价值,得满分40分;
b.评标价每低于最佳报价值一个百分点,扣1分;
c.评标价每高于最佳报价值一个百分点,扣2分。
以上计算评分时,如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二位小数,最低得分为0分。
现修改为:(三)商务分(40分)
(1)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5个的,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5个的,评标基准价按以下方式进行确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10%个(四舍五入取整),进行算术平均,将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评标基准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以风险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
(4)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出评标价的评分值,即:
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b.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
c.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 扣0.5分;
d.每低于风险控制价1%的扣1.5分。
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得分为0分。
7、招标文件,第一卷 资信技术标,11、按照当前市区相关工程的要求,结合西湖区实际情况,投标人需对本项目评估提出自己的评估理念,如评估思路、评估基本原则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现修改为:11、按照当前市区相关工程的要求,结合西湖区实际情况,投标人需对本项目评估提出自己的评估理念,如评估思路、评估基本原则等。
8、招标文件,F、合同主要条款,六、转包或分包,4.乙方在合同有效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再接受甲方辖区内的其他相关政府性投资建设单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关联性业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现修改为:4.乙方在合同有效服务期内完成了该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原则上不得再接受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业务等关联性业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0、各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4年8月16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视作无任何异议。联系人:夏国春;电话:13305815890;邮箱:262546607@qq.com。
招标人: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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