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保安保洁后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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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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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保安保洁后厨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lnysygcb@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SY20240813002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保安保洁后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保安保洁后厨服务项目,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末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lnysygcb@163.com)
方式:邮箱获取,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0甲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保安保洁后厨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lnysygcb@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SY20240813002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保安保洁后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保安保洁后厨服务项目,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末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lnysygcb@163.com)
方式:邮箱获取,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0甲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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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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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