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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4DFABZ01634
2.2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3 招标项目名称: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
2.4 建设地点:滁州市境内
2.5 建设单位:安徽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6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滁州段全长141.888公里,全线设特大桥5座,大桥44座,中桥26座,车行天桥27座;设特长隧道1座,长隧道1座;设半塔(枢纽)、自来桥、南郢(枢纽)、明南、江楼(枢纽)、定远北、西卅店、能仁(枢纽)、炉桥等9处互通立交;设匝道收费站6处(含杨郢开放式服务区1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2处、管理分中心1处、交警营房1处、路政营房1处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项目全线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2.7 项目估算:约6193.5万元。
2.8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包含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6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具体如下: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km)
受监标段
工作内容
01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YH-ZJB)
K0+000~K141+888
141.888
(不含涉铁段)
路基、路面、房建、机电标、中心试验室、驻地办等。
全线路基、路面、桥涵、预制构件、隧道、房建、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环保、水保、线外工程、杆(管)线迁改、代建工程、改路、改沟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图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及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02标段:第一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YH-ZDB01)
K0+000~35+700
35.700
路基路面标。
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预制构件、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杆(管)线迁改、代建工程、改路、改沟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图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及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03标段:第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YH-ZDB02)
K35+700~K57+150
21.45
(不含涉京沪铁段)
路基路面标。
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预制构件、交通安全设施、杆(管)线迁改、代建工程、改路、改沟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图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及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04标段:第三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YH-ZDB03)
K57+150~K77+800
20.65
(不含涉合新高铁段)
路基路面标。
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预制构件、交通安全设施、杆(管)线迁改、代建工程、改路、改沟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图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及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05标段:第四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YH-ZDB04)
K77+800~K98+360
20.56
(不含涉京沪高铁段)
路基路面标。
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预制构件、交通安全设施、杆(管)线迁改、代建工程、改路、改沟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图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及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06标段:第五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YH-ZDB05)
K98+360~K119+400
21.04
路基路面标。
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预制构件、交通安全设施、杆(管)线迁改、代建工程、改路、改沟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图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及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07标段:第六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YH-ZDB06)
K119+400~K141+888
22.488
(不含上跨水蚌铁段)
路基路面标。
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预制构件、交通安全设施、杆(管)线迁改、代建工程、改路、改沟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图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及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7个标段均可投标,其他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评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信用评价不满足上述要求,仍同时投3个及以上标段的,则该投标人所投标段均视为投标无效。
上述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1)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2)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和2022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2.9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服务期为施工准备期+60个月(其中施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01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第①、②、③项;02标段-07标段投标人具有第①项即可: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财务要求:无。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1)01标段:
近5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总监办监理工作。
高速公路工程是指满足下列①或②的要求:
①1个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的高速公路施工;
②1个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和1个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和1个隧道工程。
(2)02标段:
近5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合同工作。
高速公路工程是指满足下列①或②的要求:
①1个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的高速公路施工;
②1个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和1个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和1个隧道工程。
(3)03标段至07标段:
近5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合同工作。
高速公路施工是指满足下列①或②的要求:
①1个同时包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的高速公路施工;
②1个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和1个高速公路路面工程。
3.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办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1)01标段:总监理工程师:①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②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③至少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1个同时包含路面工程和路基工程的施工或1个路面工程和1个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02标段至07标段:驻地监理工程师:①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②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③至少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1个同时包含路面工程和路基工程的施工或1个路面工程和1个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注:①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上述业绩须为已交工验收合格工程的业绩。②“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公路工程类专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20日11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3招标文件价格: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入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投诉系统或以其他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桑涧镇328国道与311省道交叉口北侧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20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2220164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98号
电话:0551-6362954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01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25146365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237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02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25146366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237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03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25146367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237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04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2514637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237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05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25146384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237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06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575146091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237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07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575146093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238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招标公告附件1:《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平台异议操作手册》

原项目名称: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4DFABZ01634
原公告日期:2024-07-30
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01标段的答疑公告3
项目编号:2024DFABZ01634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01标段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28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办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中对于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在岗要求”均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承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能够按照合同条款要求进场履约。”但招标文件第37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4项对于在岗要求为“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请问:招标文件对于总监理工程师在岗项目可撤离承诺的要求前后冲突,同时,根据交通运输部2020年1月17日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文号:交法规〔2020〕1号)”中序号24“投标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监理工程师从其他在任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正式更改办理方式,更改为“投标人不再提交,改为书面承诺方式”。请问,如本项目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是否由投标人以书面方式承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能够按照合同条款要求进场履约即可?
回复为:可以。
问题2: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总服务期为施工准备期+60个月(其中施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
请问:本项目投标阶段,在报价清单计算时,“施工准备期”费用是否可以直接纳入施工期,不用具体体现出来;“表7监理服务费用支付估算表”及“附件1监理人员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2监理设施进出场时间表”可不体现“施工准备期”的相关信息?
回复为:可以,施工阶段费用包含施工准备阶段费用。
问题3:招标文件第66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9.1项说明“本项目总监办及驻地办均不设工地试验室,驻地办须配备用于施工现场抽查所需要的常规检测仪器(详见试验检测项目表)”
请问:本项目是否只有驻地办须配备用于施工现场抽查所需要的常规检测仪器,总监办不用配备?
回复为:是的。
问题4:招标文件中多次提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停用,现升级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请问: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表述是否统一替换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回复为:是的。
问题5:招标文件第100页,“(四)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小注中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和“投标人须知”正文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请问: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为“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办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此处是否改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回复为:是的。
问题6:招标文件第109页,“表1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第7栏为“利润(按6%的百分比报价)”请问:此处是否有误?
回复为:此处应为:利润(按6的百分比报价)。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安徽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桑涧镇328国道与311省道交叉口北侧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4年8月12日

原项目名称: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4DFABZ01634
原公告日期:2024-07-30
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02-07标段的答疑公告3
项目编号:2024DFABZ01634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02-07标段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28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办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中对于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在岗要求”均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承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能够按照合同条款要求进场履约。”但招标文件第37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4项对于在岗要求为“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请问:招标文件对于总监理工程师在岗项目可撤离承诺的要求前后冲突,同时,根据交通运输部2020年1月17日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文号:交法规〔2020〕1号)”中序号24“投标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监理工程师从其他在任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正式更改办理方式,更改为“投标人不再提交,改为书面承诺方式”。请问,如本项目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是否由投标人以书面方式承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能够按照合同条款要求进场履约即可?
回复为:可以。
问题2:招标文件第5页和第51页,02标段-07标段: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审业绩和加分业绩要求为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业绩。请问: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审业绩和加分业绩: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担任副总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为:不满足。
问题3: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总服务期为施工准备期+60个月(其中施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请问:本项目投标阶段,在报价清单计算时,“施工准备期”费用是否可以直接纳入施工期,不用具体体现出来;“表7监理服务费用支付估算表”及“附件1监理人员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2监理设施进出场时间表”可不体现“施工准备期”的相关信息?
回复为:可以,施工阶段费用包含施工准备阶段费用。
问题4:招标文件中多次提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停用,现升级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请问: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表述是否统一替换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回复为:是的。
问题5:招标文件第100页,“(四)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小注中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和“投标人须知”正文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请问: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为“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办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此处是否改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回复为:是的。
问题6:招标文件第109页,“表1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第7栏为“利润(按6%的百分比报价)”请问:此处是否有误?
回复为:此处应为:利润(按6的百分比报价)。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安徽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桑涧镇328国道与311省道交叉口北侧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4年8月12日

原项目名称: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4DFABZ01634
原公告日期:2024-07-30
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01-07标段的答疑公告2
项目编号:2024DFABZ01634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01-07标段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1:本项目于2024年8月2日发布的01-07标段的澄清答疑公告1中,澄清内容第3条关于信用的认定,交通运输部2023年的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还未发布,请确认?
回复为:2024年8月2日发布的本项目01-07标段的澄清答疑公告1中澄清内容第3条现明确为:如开标前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已发布,则招标文件中关于“(3)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和2022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均修改为“(3)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和2022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否则,仍按招标文件要求实施。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同问题表述不一致的,以时间排序在后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安徽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桑涧镇328国道与311省道交叉口北侧1号
联系人:王林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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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8月5日

原项目名称: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4DFABZ01634
原公告日期:2024-07-30
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01-07标段的澄清答疑公告1
项目编号:2024DFABZ01634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施工监理01-07标段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下:
答疑内容
问题1、本项目P90投标文件格式中,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服务期均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P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服务期均有具体内容,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解释权中”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请问投标函中此处是按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还是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具体内容?
回复为:投标函中已填写“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无需改动。
问题2、本项目P106投标文件格式中大写后面无下划线,是否为换行不显示造成,投标人是否自行添加?
回复为:是的,换行未显示造成,投标人自行填报大写金额。
问题3、本项目P83要求的其他人员是否应为合同附件三?87页工期表述与公告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为:其他人员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三。工期以公告为准。
问题4、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备注2提供材料表述是否有误,请确认?
回复为:调整为: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5、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表述是否有误,请确认?
回复为:调整为: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6、评标办法-2.2.4(4)其他因素-履约信誉-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 等级的10分;为A级的得8分;其他等级不得分。请问如2023年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为AA,2023年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为A,如何计分?
回复为:按照该评分项注明的原则和优先顺序评分。上述情况按A级计取。
问题7、投标函中“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是否按答疑序号填写?如仅发布一次答疑(或澄清答疑),是否填写:含补遗书第1号至第1号。
回复为:是的。
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90页投标函中第9条修改为:9.我方在此声明,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三:其他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相关要求执行,配备符合的人员。
2、评标办法中的2.2.4(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与2.2.4(4)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计分,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3、2023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已在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招标文件中关于“(3)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和2022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均修改为“(3)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和2022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安徽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桑涧镇328国道与311省道交叉口北侧1号
联系人: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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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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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8月2日

 
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监理
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监理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安徽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4〕74号)。 
四、合同估算价:10100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预制构件、房建、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图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及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6月
八、联系人:王林      联系电话:0550-2163447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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