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物业服务项目”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物业服务项目”
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公告
项目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GB-SY-2024-012
处罚对象:辽宁珈铭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卓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必胜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原因:上述投标人在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投标文件作者相同、材料上传IP地址相同的情况,属于围标行为。
处罚依据:根据《广发银行供应商管理操作规程》(广发银规章〔2020〕250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处罚意见:列入广发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与我行采购项目,禁入期三年;并处没收项目保证金10000元。
禁入期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7年8月11日,禁入期结束,自动解禁。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