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下村村级综合服务场所装修工程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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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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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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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 类型:文本通知修改时间终止开标最高控制价投标保证金
*补充通知标题:溪下村村级综合服务场所装修工程澄清说明
*补充通知内容: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鑫俊业<2024>招017号的《溪下村村级综合服务场所装修工程》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第 第8章 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第、第2节 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金额填写10000元或100000元均可以。若填写10000元,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应填写为100000元。 2.开标时间不变。 注:当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澄清说明为准。本澄清说明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 《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闽侯县荆溪镇溪下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3日 |
附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 友 元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