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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修订《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泰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修订《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项目的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应在江苏天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修订《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0万元
4.采购需求:
(1)项目实施前的前期准备工作。收集宅基地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不少于6份);赴宅基地改革试点先进典型地区考察学习(考察时间和地点需经采购方同意)。(2024年3月中旬前完成)。
(2)调研基础上形成立项前评估报告。对修订原泰兴市政府2003年制定的《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政府令2003年第一号)其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论证,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拟采取的行政主要措施及其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2024年3月底前完成)
(3)形成初稿。针对“职能分工、规范审批、确权发证、有偿使用及退出、三权分置、征收补偿、依法继承、监督管理”等重点环节,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撰写修订原《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和新《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的初稿。(2024年4月上旬前完成)
(4)征求意见。紧扣“入户走访、工作调研、民情恳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走访、调查不少于30次),对初稿进一步完善。(2024年5月上旬前完成)
(5)专家论证。对新《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的初稿进行专家论证,出具书面意见。(2024年5月中旬完成)
(6)风险评估。对新《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的初稿进行风险评估,出具低风险报告。(2024年5月下旬完成)
(7)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对新《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的初稿提交泰兴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党组会讨论,形成审核意见、会议纪要。(2024年6月下旬前完成);
(8)提交泰兴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对新《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讨论稿提交泰兴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相应完善。(2024年7月中旬前完成)
(9)开展专项评审。(2024年7月下旬完成)
上述专家须具有法学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7月止。
6.付款方式:项目经验收合格,文件出台备案后按合同价一次性付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为政府及其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经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 15 日至2024年1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每日下午2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次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期间内,将下列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一个PDF文件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1565491297@qq.com(备注手机号及邮箱)。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款(支付宝账号15295282039,同时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
1.时间:2024年1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天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泰兴市老城黄路与张湾路交叉西180米,浩润食品大楼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响应确认函: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7时30分止。
逾时未提交《采购响应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提交方式:《采购响应确认函》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565491297@qq.com。
(3)采购响应确认函下载地址:公告附件.docx
(4)供应商如实填写采购响应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将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2.公告发布媒介:泰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xi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泰兴市延令街道江澄路6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老城黄路与张湾路交叉西180米
联系方式:133825872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何伟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人:江苏天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殷新星
电话:13382587295
2024年1月12日
 
 
附件一:
采购响应确认函
 
江苏天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的泰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修订《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项目采购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时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二):          职务:     
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事项:领取采购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一):            (签字)
 
受委托人(二):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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