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备用水源地迁建及水生态体系建设项目—2024年背街小巷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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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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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建设大厦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230号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备用水源地迁建及水生态体系建设项目―2024年背街小巷整治工程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4567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15日9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翊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杭州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万福路东侧光彩大市场B区8幢1005号,萧山区城厢街道潘水路186号 | |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9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李晓华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浙133200620080814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荆长大道提升改造(绿汀路一五常大道)工程 2.市北区块环境提升工程--宁东路、宁税路及沿河公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其他:企业奖项:上虞经济发开区科教园区配套道路工程(东北段)获得2023年度绍兴市建设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华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宁阳中路华贝巷1-1号,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4层 | |
投标报价:30830852.12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张永铭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辽121200720090559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庐江县经七路(磙桥路-泥河西路)工程施工 2.榕城北部片区截污完善首期工程-仁义路截污完善工程 | |
其他:企业奖项:西安路(星辰路-五一路)打通工程获得2019年度辽宁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省优质工程)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邦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江苏富邦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汪溪街道汪溪村村民委员会202室,盐城市毓龙东路51号 | |
投标报价:30900826.45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朱乔乔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苏132201420150087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徐州市铜山区佛手山山体公园及佛手山广场公园项目 2.长江雨花台区板桥街道三山矶段生态景观一期工程 | |
其他:企业奖项:淮安市京杭运河淮海路大桥改建工程获得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项目经理资格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中资质等级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处理。 2.河北振腾建设有限公司因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款单位为天彩保险经济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17日-2024年8月2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汤女士(招标人)、罗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039179(招标人)、0563-4303969(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