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水文局2024年度水毁修复工程(第一批)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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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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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CG2024082
项目名称:辽宁省鞍山水文局 2024 年度水毁修复工程(第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55万元
最高限价:30.55万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为辽宁省鞍山水文局 2024 年度水毁修复工程(第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5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邮箱报名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现场/线上报名,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线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复印件盖好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lnzhcgdl@163.com邮箱(扫描件要求字迹、画面清晰),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现场报名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一份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要求的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报名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一切原件均无需携带,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有一份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3.本项目现场开标,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投标,则须提供法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鞍山水文局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沙河街道建国大道210号西简易劳动桥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lnzhcgdl@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户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105 0163 0103 0000 0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