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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岔河流域榆树市保寿镇大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卡岔河流域榆树市保寿镇大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S20240819FJSZ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卡岔河流域榆树市保寿镇大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审字【2022】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配套、争取国家发改和环保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榆树市保寿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卡岔河流域榆树市保寿镇大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规模:大沟清淤915米,共清淤3151.717立方米;修建浆砌片石护砌共970.74延米,其中修建浆砌片石护砌12.74米,修建浆砌片石挡土墙 958 延米;修建水泥混凝土排水沟410米,终点设置一处八字吐口;修建涵洞5座,其中修建涵洞1-4米×1.5米 长4米盖板涵2座,修建1-1.5米×1.15米 长4米方涵2座,修建1-1.5米×1.15米 长5米方涵1座;硬化面积10平方米,拆除恢复面积101.64平方米
2.5 计划工期: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5月31日,共计253日历天。
2.6 建设地点:榆树市保寿镇西起042乡道,东至大沟与卡岔河交汇处。
2.7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通过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通过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2021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项目投标。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0日至 2024 年8月26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 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 务电话: 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 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 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以 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0时00分,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7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 林 省公 共 资 源 交 易一 体 化 平 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简称+身份+姓名+电话。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人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保寿镇人民政府
地址:榆树市保寿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长江开发区万龙十五城A区(二期)A1#楼130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431-89921549
九、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来源:吉林省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复审: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终审:李显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40819FJSZ01001001]卡岔河流域榆树市保寿镇大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JL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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