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路(20米规划路至师院正门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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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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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大同路(20 米规划路至师院正门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9002856025963001 | |||||
招标人 | 玉林市瑞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玉林市瑞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创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大同路由20米规划路至师院正门段全幅机动车道、东侧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实施道路长度约210米,宽度27.5米,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路基填筑、沥青路面铺设、人行道、人行道路灯、预留变电站费用、给水管道、雨污水管道、电力电信交通控制管线预埋、检查井、路面交通标线等,不含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开标二(不见面开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 22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 27 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伍佰零玖万陆仟柒佰玖拾贰元陆角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0)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甘惠赏(注册编号:桂245131335657;身份证号:450881198******81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广红,桂建安C3 (2017) 0007746 ;身份证号:452501198******04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润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伍佰壹拾贰万贰仟肆佰陆拾壹元玖角叁分(¥5122461.93)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彭远芬(注册编号:桂245171868272;身份证号:450902198******22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欢,桂建安C3 (2015) 0009153 ;身份证号:452128199******53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景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伍佰壹拾壹万叁仟玖佰捌拾壹元伍角柒分(¥5113981.57)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伟(注册编号:桂245202103196 ;身份证号:452601197******03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林明,桂建安C3 (2017) 0010827 ;身份证号450981198******23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 http://ggzy.yulin.gov.cn)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2685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