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江山市张村水库项目勘察及施工图设计(第三次)[A3308810013140010010000]

江山市张村水库项目勘察及施工图设计(第三次)[A3308810013140010010000]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澄清修改信息
项目名称:
江山市张村水库项目勘察及施工图设计(第三次)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江山市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文教西路5号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双塔街道鹿溪二区1幢217室、219-227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徐权锐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8868805914
标段(包)名称:
江山市张村水库项目勘察及施工图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8810013140010010000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江山市张村水库项目勘察及施工图设计(第三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一、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资信标评审依据稍作调整:
1.企业荣誉
原招标文件评审依据中:“如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等评分因素的,可提供设计合同(协议)复制件或初步设计批复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现调整为:“如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等评分因素的,可提供①设计合同(协议)复制件或②核准意见和可研审查意见的复制件或③初步设计批复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得分。”
2.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原招标文件评审依据中:“1.提供设计合同(协议)复制件、初步设计批复复制件、中标通知书复制件、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带网址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调整为:“1.提供①设计合同(协议)复制件、②核准意见和可研审查意见的复制件或初步设计批复复制件、③中标通知书复制件、④招标公告和⑤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带网址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9时30分00秒”;
现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9时30分00秒”。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0.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7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现调整为:“1.10.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7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四、电子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江山市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行政监督机构: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0-4962900
信息来源: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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