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港码头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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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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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吉州港码头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公示
本工程于2024年8月21日09:00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第一名:江西和安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熊莉 注册证书编号:赣1362022202300709;
四大员:施工员:易莉萍、廖春华;
质量员:刘君;
材料员:秦雨婷;
专职安全员:黄飞、邱日君;
中标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5元;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6日(三个工作日)
预中标单位为 江西和安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18797961714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0796-8269553
招标单位: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2日
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公示
本工程于2024年8月21日09:00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第一名:江西和安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熊莉 注册证书编号:赣1362022202300709;
四大员:施工员:易莉萍、廖春华;
质量员:刘君;
材料员:秦雨婷;
专职安全员:黄飞、邱日君;
中标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5元;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6日(三个工作日)
预中标单位为 江西和安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18797961714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0796-8269553
招标单位: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