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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相关市场营销咨询及招商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京市溧水区投资促进局(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招商引资相关市场营销咨询及招商代理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编号:JSDJ-2024003
1.2项目名称:招商引资相关市场营销咨询及招商代理服务
1.3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电子单页宣传、活动组织配合、阶段性汇报、有效外资项目信息提供四部分。
1.4预算金额:49万元
1.5最高限价:49万元
1.6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2024年2月-2024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注:①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②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③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获取磋商文件:
4.1.(1)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868537390@qq.com)。(2)报名材料: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止,每天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磋商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无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一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6.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9月3日14:00
6.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14:30
6.4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在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202室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及公证费(如有),由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
八、联系方式
8.1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溧水区投资促进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8.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公告发布信息
9.1公告期限:自公告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www.njls.gov.cn)”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www.njls.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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