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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余支线北延亚太路新建工程(涉沪昆高速施工)监测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凤余支线北延亚太路新建工程(涉沪昆高速施工)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余支线北延亚太路新建工程(涉沪昆高速施工)监测项目已由南行审投〔2023〕4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嘉兴市南湖城市运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1)保通道路
新建道路为凤余支线北延亚太路,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建道路南起余步公路,以路基形式下穿沪昆高速公路。为保证沪昆高速的正常运营,需临时新建保通道路,保通道路全长2.149Km,K0+000-K0+314.002和K1+873.142-K2+149.471是沪昆高速拼宽段,K0+314.002-K1+873.142是分离段,保通道路的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20m。具体横断面布置为:0.75m土路肩+0.75m硬路肩+3.5+3×3.75m行车道+3m 硬路肩+0.75m土路肩。全线新建桥梁2座。
1)王庙塘保通桥
保通道路与王庙塘相交,斜交角度约 120°,施工期间王庙塘按Ⅶ级进行保通,本次王庙塘保通桥,桥梁中心桩号为 BK0+644.72,跨径布置为 13+25+2×13m,桥梁斜交角度为120°,上部结构采用钢混叠合梁,下部结构采用钢管桩基础。
2)杨树湾港保通桥
保通道路与杨树湾港相交,路线上跨河道交汇口,施工期间不考虑通航,本次杨树湾港保通桥,桥梁中心桩号为 BK1+454.0,跨径布置为 8×16m,桥梁按正交布置,上部结构采用钢混叠合梁,下部结构采用钢管桩基础。
(2)沪昆高速路改桥
沪昆高速改建段起点桩号为 K91+023.906,终点桩号为 K92+475.530,长度约为1.45km,标准段路基宽为 41.5m。因亚太路主线下穿需要,将沪昆高速由路基调整为桥梁,桥梁分左、右两幅建设,具体跨径布置如下:
左幅起点桩号为 K91+302.5,终点桩号为 K92+225.5,长 923m,桥跨布置为(4×35+32)+2×(3×30)+4×30+2×30+3×(3×30) +(27+2×30+27)m。
右幅起点桩号为 K91+294.5,终点桩号为 K92+225.5,长 931m,桥跨布置为 2×(3×35)+3×(3×30) +2×30+3×(3×30) +(27+2×30+27)m。
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坐板台钻孔桩基础。
2.2项目地点:嘉兴市南湖区。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后,分批次(每批次)在接招标人具体委托任务后30天内完成硬件及软件安装调试,每批次监测服务期(包含运维期间数据校准、设备故障维修和出具相应的监测成果报告)分别为:保通道路沿线桥梁监测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之日起15个月、改建沪昆高速桥梁监测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之日起24个月、改建过程中沪昆高速路基监测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之日起7个月。(部分点位实际监测服务期可能有所减少或增加,最终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4招标范围:对嘉兴市凤余支线北延亚太路新建工程的保通道路沿线桥梁、改建沪昆高速桥梁、改建过程中沪昆高速路基、沪昆高速南侧千岛湖饮水管道及天然气管道增设监测设备及系统,以实现对桥面、高速公路交通状况及结构相应状况、千岛湖饮水管道、天然气管道的实时监测,及时的发现并预警异常状况,为桥梁及高速公路结构安全保驾护航,在特殊气候、交通条件下或桥梁、高速公路运营状况严重异常时触发预警信号,为桥梁及高速公路维护维修与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指导。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甲级(由于交通运输部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期间造成等级证书有效期未能延期的情形,本次投标予以认可。交通运输部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有新规定的,按交通运输部规定执行)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3本标段招标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使用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主注册,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天前。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网上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节假日除外),送达地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701室,收件人:沈京杰,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967328938,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
无论是快递送达或现场送达,时间均以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员收到并签收为准,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市南湖城市运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双溪路1019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7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8月20日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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