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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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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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GW高效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技改项目 | 嘉(平)环建〔2024〕76号 | 2024年8月19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相关附件:嘉(平)环建〔2024〕76号鸿禧 (新仓镇).pdf详情请访问原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