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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运农函〔2024〕151 号)要求,现计划遴选承担永济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承担本辖区培训任务);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资格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师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申报机构/个人申请书;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5年12月之前,加盖公章);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5、申报机构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7、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8、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9、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县级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的方式,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原则上推荐上报的培育机构不超过5个,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徐金     电话: 0359-8022217 
  附件:2024年永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docx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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