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销售公司南通LNG冷能利用轻烃分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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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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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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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天然气销售公司南通LNG冷能利用轻烃分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 1.主要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天然气销售公司南通LNG冷能利用轻烃分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报告形式及评价类别应最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开展满足本工程所需的化工建设、海洋工程、输变电工程、危化品存储和管道建设,及后期根据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辨别出的其他建设项目报批所需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相应的报告和专篇,从编写质量及技术上达到行政审批部门的要求。 2.项目实施地点:江苏如东和报价人办公地。 3.实施时间:2024年8月31日-2025年8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项目控制价:本合同最高投标限价:98.61万元(含税)。 |
项目单位: | 江苏LNG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供应商持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人数不少于8人。(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门户注册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数量截图) 2.2财务要求:财务情况健康良好,经营业绩良好,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 2021年至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三表齐全)。评标时经评标小组认定供应商财务情况和经营业绩较差的,可以进行废标处理。 2.3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19年以来不少于1项石油化工项目或长输管道项目或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首页和签署页扫描件); 2.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发生的;投标单位及所有评价人员未被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列入失信名单或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限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承诺) 2.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须主持编制过至少1项石油化工项目或长输管道项目或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其他评价人员应在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投标单位应能够提供所有评价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报价人在2024年9月3日12:00前,将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电话、电子邮箱),发于jslng@petrochina.com.cn,我公司将在9月3日17:00前将选商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至经初审合格的报价人邮箱。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赵工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51388153378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