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环保科技产业园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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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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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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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邀请书
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辐射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环保科技产业园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环保科技产业园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 31.05 | 1 | 0.4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17:30(工作时间)}凭公司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一)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8月26日)起至五个日。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包(售后不退),磋商供应商在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三)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1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磋商文件购买费。
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若微型企业所提供的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文件的,其报名和响应无效。
(四)磋商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9月5日北京时间10:00。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六、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应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
分包号 | 银行信息 | ||
01 | 账号1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邦兴花苑支行 |
账号 | 50050110167500000016 |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4.如项目因招标失败而进行重新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根据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与上次招标的保证金帐户不同)及时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未重新递交的,将造成供应商投标无效。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人须将采购合同扫描件发送至328745150@qq.com(邮箱),如中标人未发送采购合同导致其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换的,责任自负)。
七、其它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个分包为单一服务的,一个服务商对同一服务项目,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同一分包的服务,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4、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6、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辐射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地产大厦二号楼1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