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盘湾中心卫生院耳鼻喉治疗台及医用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盐城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射阳县盘湾中心卫生院耳鼻喉治疗台及医用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射阳县盘湾中心卫生院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射阳县盘湾中心卫生院耳鼻喉治疗台及医用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13.8万元
4、最高限价:13.8万元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按合同具体要求,将货物送达医院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2其它:
2.2.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采购文件的发售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1、将报名材料提交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037101772@qq.com)。(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2、提交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均应原件扫描(如原件是彩色件,则扫描件须是彩色)。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采购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递交材料电子邮箱发出或由潜在投标人到代理公司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刘女士,手机号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售价: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采购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四、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射阳县盘湾中心卫生院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射阳县盘湾中心卫生院
地 址:射阳县盘湾镇健康路2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0楼1008室
联系人:肖炀(项目负责人) 刘女士(商务)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1、项目名称:射阳县盘湾中心卫生院耳鼻喉治疗台及医用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13.8万元
4、最高限价:13.8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预算(万元) | 质保期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1 | 耳鼻喉治疗台及医用内窥镜系统 | 1套 | 13.8万元 | 3年 | 否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按合同具体要求,将货物送达医院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2其它:
2.2.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采购文件的发售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1、将报名材料提交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037101772@qq.com)。(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2、提交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均应原件扫描(如原件是彩色件,则扫描件须是彩色)。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采购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递交材料电子邮箱发出或由潜在投标人到代理公司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刘女士,手机号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售价: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采购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四、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射阳县盘湾中心卫生院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射阳县盘湾中心卫生院
地 址:射阳县盘湾镇健康路2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0楼1008室
联系人:肖炀(项目负责人) 刘女士(商务)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