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改扩建二期窗帘隔帘采购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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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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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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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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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改扩建二期窗帘隔帘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拟对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改扩建二期窗帘隔帘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改扩建二期窗帘隔帘采购 合同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0 中标供应商:深圳云广家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签订合同后10天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甲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及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30%合同款,货物全部安装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的70%合同款。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签订合同后10天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甲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及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30%合同款。 2、乙方可向甲方提交进度款申请,甲方应在收悉乙方进度款申请及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入库后6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进度款。甲方所支付进度款额度在现阶段所有验收货物的金额基础上,减去30%预付款,剩余部分的按验收进度95%比例支付。 3、货物全部安装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入库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实际交付产品金额剩余款项。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9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