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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工程劳务分包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工程劳务分包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工程劳务分包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GFZ-GK-2024001
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工程施工的劳务分包,具体项目的施工内容以单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拟入围单位数量:3-6家。
7.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且生效之日起2年。
8.单项工程施工工期:以单项合同约定为准。
9.质量标准: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2)(3)中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的专业作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文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显示的注册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人员姓名、执业注册信息;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含劳务)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劳务)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完工)验收证明。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即:2021年9月26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即:2021年9月26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
(3)投标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6.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与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含招标人委托的管理单位)合作过程中存在纠纷及履约评价不合格或被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含招标人委托的管理单位)确定为暂停合作单位且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具体单位名单以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含招标人委托的管理单位)出具的供应商评价及相关暂停合作处理的通知等正式文件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5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60870495)。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巡航路交叉口西南角领航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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