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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头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解庄村蔬果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高峰头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解庄村蔬果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高峰头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解庄村蔬果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投资预计348.62万元,含道路、排水、清淤、绿化、弱电、亮化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清单。
2、工程建设地点:郯城县境内
3、标段划分:不划分;
4、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5、工期:60日历天。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申请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所有资格审查资料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后的上传材料为准,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参与下一步评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8月31日08:30-2024年9月6日17:30,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注:①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②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9月20日下午14:00时。
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2、开标日期:2024年9月20日下午14:00时。
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高峰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天基信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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