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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天一街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武汉市江汉区天一街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RSXM-2024082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市江汉区天一街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5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江汉区天一街小学。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3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武汉市江汉区天一街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1包; (002)武汉市江汉区天一街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2包; (003)武汉市江汉区天一街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3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汉市江汉区天一街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 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002武汉市江汉区天一街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2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 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003武汉市江汉区天一街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3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 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05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网络领取,详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详细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江汉区机场河269号泰合花园A栋2单元8层2室湖北榕杉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机场河269号泰合花园A栋2单元8层2室湖北榕杉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武汉市江汉区天一街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络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SXM-20240828
2、项目名称:武汉市江汉区天一街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135万元
5、最高限价:综合折扣100%
6、采购需求:本项目整体预算135万元,按综合折扣报价,共分为3个包:其中 第1包预算金额70万元,配送范围:米、面、粮油、调料、鲜肉类、肉制品、豆 制品及其他应急物资等。
第2包预算金额50万元,配送范围: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禽蛋类等。第3包预算金额15万元,配送范围:冻品类等。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 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 两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 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 :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络,湖北榕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Hubeirongshan@126.com)。
3、方式:网络领取,详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详细说明。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机场河269号泰合花园A栋2单元8层2室湖北榕杉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


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 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2、多包投标的规定: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包投标。
3、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 .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汉市江汉区天一街小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江汉区天一街小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天一后街9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榕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汉区机场河269号泰合花园A栋2单元8层2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Hubeirongsha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获取招标文件详细说明:
招标文件仅支持网络领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发送至邮箱(Hubeirongshan@126.com),获取招标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申请人为其他组织: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 份证明领取。申请人为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领取(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2)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文件领取登记表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3)釆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仅支持公对公转账):户名:湖北榕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200430920034244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古田支行
(如需其他付款方式,请联系获取)
附件:
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电子邮箱:
注: 以上内容由供应商自行填写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所递交的文件领取资料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 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文件领取资料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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