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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龙山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华县龙山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NTL-2024-009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南华县龙山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83.32 万元,招标人为南华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龙山水库位于南华县龙川镇岔河村和芹菜塘村之间、龙川江一级支流双甸河上游 的大岔河上,为小(一)型水库,总库容 169.77 万 m3,水库大坝高为 46.04m。水库大坝按《水 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 4 级,次 要建筑物为 5 级,临时建筑物为 5 级,水库坝址距南永公路 1.44km,距离南华县城 17km,水库径流面积 15.1km2,主河道长 7.96km,河道平均坡降 37.3%,坝址高程为 2124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华县龙山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华县龙山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要求的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 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 报表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须法人亲笔签字确认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法 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
5.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信誉要求:
(1)近 3 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的状态,合同履约率 100%(提供相关承诺)。
(2)当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同 时提供“基础信息”页截图(包含“出资信息”内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收录的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的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 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在“高 级检索-全文检索-当事人段”中输入被查询人名称,在“案由”处选择“行贿罪”,“裁判日 期”起始日为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上三个检索条件须同时满足)。
7.人员配备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 员 1 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资格证书或 岗位证书;所有项目配备人员及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4 年 01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出具日期为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可查询二维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9.其它要求:
(1)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提供自有设备的原始发票、折旧政策、停放地点和使 用状况等的说明文件,租赁设备的租赁意向书或带条件生效的租赁合同;
(2)在本项目开标前,若招标人接到任何关于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信件(以住建或 人社部门官方网站的公告为准)或因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单位责令整改并在整改期 内且未提供住建或人社部门整改合格证明材料的,一经核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由 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在中标后,自中标之日起如发现中标人在其他项 目或本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合理期限内整改不合格的,招标人将取消其
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提供相关承诺);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 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标段提出 资格申请。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 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严禁同一资质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不 同施工单位,参与同一工程的施工投标;
(4)投标单位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后,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自行承 担(提供相关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5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进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 招标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上传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县龙山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以(楚水复〔2024〕15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招标人为南华县小型水库除险加 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岔河村委会。
2.项目名称:南华县龙山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项目概况及规模:龙山水库位于南华县龙川镇岔河村和芹菜塘村之间、龙川江一级支流双 甸河上游的大岔河上,为小(一)型水库,总库容 169.77 万 m3,水库大坝高为 46.04m。水 库大坝按《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 物为 4 级,次要建筑物为 5 级,临时建筑物为 5 级,水库坝址距南永公路 1.44km,距离南 华县城 17km,水库径流面积 15.1km2,主河道长 7.96km,河道平均坡降 37.3%,坝址高程为 2124m。
4.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5.招标范围:(1)对大坝坝体及坝基进行防渗处理,坝体进行充填灌浆,坝基进行帷幕灌 浆,从而改善大坝渗漏问题。(2)拆除隧洞进口喇叭段,拆除进口拦沙井及部分有压洞身,新建钢筋砼拦沙井、分层取水塔、启闭机房、工作桥及踏步,安装 4 座取水闸门,实现分层 取水。(3)更换隧洞竖井闸室段现有检修闸和工作闸的止水。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7.批复总投资 754.59 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 583.32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要求的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 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 报表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须法人亲笔签字确认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法 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
5.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信誉要求:
(1)近 3 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的状态,合同履约率 100%(提供相关承诺)。
(2)当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同 时提供“基础信息”页截图(包含“出资信息”内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收录的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的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 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在“高 级检索-全文检索-当事人段”中输入被查询人名称,在“案由”处选择“行贿罪”,“裁判日 期”起始日为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上三个检索条件须同时满足)。
7.人员配备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 员 1 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资格证书或 岗位证书;所有项目配备人员及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4 年 01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出具日期为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可查询二维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9.其它要求:
(1)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提供自有设备的原始发票、折旧政策、停放地点和使 用状况等的说明文件,租赁设备的租赁意向书或带条件生效的租赁合同;
(2)在本项目开标前,若招标人接到任何关于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信件(以住建或 人社部门官方网站的公告为准)或因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单位责令整改并在整改期 内且未提供住建或人社部门整改合格证明材料的,一经核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由 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在中标后,自中标之日起如发现中标人在其他项 目或本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合理期限内整改不合格的,招标人将取消其 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提供相关承诺);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 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标段提出 资格申请。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
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严禁同一资质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不 同施工单位,参与同一工程的施工投标;
(4)投标单位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后,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自行承 担(提供相关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9 月 05 日 23 时 59 分(北 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进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 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 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 QQ:4009618998。
2.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供投标人 下载使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 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 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 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 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 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须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 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 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
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 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 CA 锁进行加 密)。
(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 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招标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屯路 8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华县荷风苑 2 幢商铺 19-22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南华县水务局
地 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屯路 8 号
联系人:戴老师
电 话:0878-722212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华县水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屯路 8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华县龙川镇荷风苑 2 幢商铺 16-18 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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