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陇院常用物料制作(框架)比选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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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上海申陇院常用物料制作(框架) | |
采购单位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龙麦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上海申陇院常用物料制作(框架)比选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W202408200431/01
项目概况标段/包名称:上海申陇院常用物料制作(框架)比选
标段/包编号:HW202408200431/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物资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房地产
评审时间:2024-08-28
公示开始时间:2024-08-29 06: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9-02 09:00
附件: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 上海安高申陇院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上海申陇院项目常用物料制作(框架)比选,于2024年8月28日10时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高科东路阳光城8号楼1108室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 龙麦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参选不含税报价:692728.44 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 上海酉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参选不含税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9 元);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日下午5时00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安高梅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尤工,联系电话:13072187688。
二、异议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选人的;
2、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选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上海安高梅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第1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龙麦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第2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上海酉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编号:HW202408200431/01
项目概况标段/包名称:上海申陇院常用物料制作(框架)比选
标段/包编号:HW202408200431/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物资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房地产
评审时间:2024-08-28
公示开始时间:2024-08-29 06: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9-02 09:00
附件: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 上海安高申陇院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上海申陇院项目常用物料制作(框架)比选,于2024年8月28日10时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高科东路阳光城8号楼1108室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 龙麦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参选不含税报价:692728.44 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 上海酉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参选不含税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9 元);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日下午5时00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安高梅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尤工,联系电话:13072187688。
二、异议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选人的;
2、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选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上海安高梅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第1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龙麦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第2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上海酉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