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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绵阳市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服务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GLSJCG -20240813(招标文件编号:GLSJCG -20240813)
二、项目名称:绵阳市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测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九洲大道268号1-2#综合楼(栋)405
中标(成交)金额:23.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测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绵阳市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服务      对涪城区涪江铁桥水源地保护区开展勘界定标和边界矢量图制作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勘界定标工作,动态更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矢量数据,将优化调整后的保护区边界矢量图经专家审核通过。      1、绵阳市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应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2、人员要求:为保障本项目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执行人员≥4名。
3、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生活条件。
4、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若因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实施地现场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6、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项目成果资料成交供应商须至少向采购人提供有效完整的签字版纸质文件4套、电子版(完整的签字版PDF扫描件)1套。
(三)实施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最新要求 ,完善工作内容。
2、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资料上报、修改完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
3、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人员的全部安全责任,并为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4、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定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本项目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保密要求:
5.1成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严防失密、泄密现象发生。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与本项目业务有关的数据资料;
5.2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人赔偿相应损失。  
   90天      1、内业标绘
供应商需依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四川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技术指南》(DB 51/T 3163-2023)的要求,采用资料收集、室内标绘等方式,对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的保护区划分方案进行保护区边界校核,重点对取水口位置、水域边界、陆域边界、上下游边界、集水边界和引用地物是否准确等进行核定,制作符合相关规范及区域实际的绵阳市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矢量图。
2、现场调绘
供应商需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后的保护区边界矢量图,依据《四川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技术指南》(DB 51/T 3163-2023)要求,在保护区边界上预标注拐点界桩点和控制界桩点。结合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观测工具或其他辅助工具,对一级保护区边界、二级保护区边界、准保护区边界及界桩点位置进行现场调查,实地勘测,依法依规优化保护区边界及界桩点位置。对勘测的界桩点位置进行详细记录,形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桩点成果台账表”。
3、报告编制
供应商需编制绵阳市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报告。绘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图、保护区边界勘正前后对比图及界桩点分布图 。供应商需在提交报告及相关图件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
3、界桩制作及埋设安装
按照《四川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技术指南》(DB 51/T 3163-2023)要求,完成定界和标识标牌设立、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及时更换或修缮老旧、污损标识标牌和隔离设施等并通过验收,对埋设的界桩进行详细记录,填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桩登记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玲 周志成 胥昊祺(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中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3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4号宇隆大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高瓴顺景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城南一号A区一期9栋二层12-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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