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餐饮委托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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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河北 | 城市 | 廊坊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1310002403181011
项目名称: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最高限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餐饮委托服务项目等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节能产品政策。
(2)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社保缴纳承诺函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提供良好税收缴纳承诺函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30日至
2024年09月06日,
8:30-11:30-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方式: 其它
售价: 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4日09点00分
地点: 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 廊坊市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316-2390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廊坊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真真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编号: Z1310002403181011
项目名称: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最高限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餐饮委托服务项目等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节能产品政策。
(2)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社保缴纳承诺函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提供良好税收缴纳承诺函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30日至
2024年09月06日,
8:30-11:30-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方式: 其它
售价: 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4日09点00分
地点: 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 廊坊市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316-2390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廊坊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真真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