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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政法转移支付数字化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4年政法转移支付数字化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川县财政局1楼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安市-2024-00957
项目名称:2024年政法转移支付数字化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政法转移支付数字化设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17,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基础软件 170000 1(元) 详见采购文件 170,000.00 167,000.00
1-2 基础软件 170000 1(元) 详见采购文件 170,000.00 170,000.00
1-3 基础软件 280000 1(元)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 2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政法转移支付数字化设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政法转移支付数字化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谈判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谈判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川县财政局1楼1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原件,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2、请各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谈判,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集采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延川县延川镇中学山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8月29日

介绍信.doc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发布系统及非羁押数字监管平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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