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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心卫生院改建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城市 重庆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心卫生院改建项目
采购单位 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心卫生院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重庆市汇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心卫生院(采购人)委托对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心卫生院改建项目(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821,499.28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821,499.28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821,499.28 1(项)
¥821,499.28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特定资格条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9-06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06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采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工程内容并通过验收。
(二)报价要求:
(一)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供应商报价应根据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填报综合单价及总价。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且供应商的报价已包含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如有)中所有工作内容。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二)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等有关规定及配套文件和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等)、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三)成交供应商使用主要材料前,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采购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
(三)付款方式 :
(一)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工程进度的二分之一,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二)如因财政预算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采购人无法按时支付,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解决。
(三)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起)为防水部分5年,其余部分为2年。采购人在缺陷责任期满1年后,不存在质量问题的条件下,退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四)本项目首先保证农民工工资不拖欠,供应商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材料费、人工费未结清的情况,采购单位将暂停余款支付,并有权动用成交供应商一切费用解决属实的投诉纠纷。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10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汇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昊汶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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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138967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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