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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万顺乡光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万顺乡光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万顺乡光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创智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Z-2024-8-20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69号
项目名称:万顺乡光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65.8716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视为废标)
采购需求:万顺乡光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10月31日竣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质量员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每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本项目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上述规定的时间至招标代理公司或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1550147855@qq.com邮箱并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视为报名成功。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外省入吉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通过后截图;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6999号AB栋101室2楼开标3室
五、开启、磋商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6999号AB栋101室2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投标人请注意: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安县万顺乡人民政府
地  址:农安县万顺乡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创智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第11号楼2103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1-83220543
 
来源:吉林省中创智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付长江
复审: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终审:谢佳慧
采购人名称
农安县万顺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法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地址
农安县万顺乡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创智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第11号楼2103室
采购项目名称
万顺乡光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65.8716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万顺乡光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4-09-03 09:0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6999号AB栋101室2楼评标室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上述规定的时间至招标代理公司或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1550147855@qq.com邮箱并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视为报名成功。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文件售价(元)
8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09-14 14:0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4-09-14 14:00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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