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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工人文化宫(原涡阳县剧院)改建提升工程-钢屋面防水改造中标(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涡阳县工人文化宫(原涡阳县剧院)改建提升工程-钢屋面防水改造
项目编号:2024ZHCG087
招标(采购)方式 :随机竞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2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昱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地址:安徽昱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贰拾陆万陆仟柒佰陆拾玖元陆角捌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8元)
公告期限: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2日
采购人:涡阳县总工会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建设路2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涡阳县总工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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