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黄铁路信息中心2024年数据中心设备扩容改造配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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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城市 | 北京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朔黄铁路信息中心2024年数据中心设备扩容改造配套设备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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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朔黄铁路信息中心2024年数据中心设备扩容改造配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朔黄铁路信息中心2024年数据中心设备扩容改造配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10771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107715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小龙 电话:010-57337540
邮箱:12070435@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朔黄铁路信息中心2024年数据中心设备扩容改造配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10771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107715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583.300000 | 1489.69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未要求 | 未要求 |
业绩 | 1、中国广电 IT 云资源池二期项目框架合同标包 2:新建 POD 设备及集成一体化采购、中广电网络移动有限公司、2023.3.7 2、龙源电力生产数据挖掘与服务系统项目服务器等设备、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2022.11.27 3、中国广电IT资源池二期-标包1扩容、中广电网络移动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3.1.4 4、标包2:新建POD设备及集成一体化采购(南京采购订单)合同、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3-3-7 | 1、吉林银行适配性改造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10.16 2、计算机基础设施产品采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09.14 3、2021年信创服务器第一批框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12.28 4、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PC服务器采购项自(信创部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21.12.16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小龙 电话:010-57337540
邮箱:12070435@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