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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新田国际商务中心四层41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RZB-2024-(采)-25
项目名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526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8526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4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7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8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新田国际商务中心四层417室)
方式:请各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以电子邮箱形式发送至至我公司的邮箱(3945947471@q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新田国际商务中心四层41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新田国际商务中心四层4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利民街20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新田国际商务中心四层417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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