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桥电厂生产厂区南门停车场增设膜式遮阳棚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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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顾桥电厂生产厂区南门停车场增设膜式遮阳棚工程 | |
采购单位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省博润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顾桥电厂生产厂区南门停车场增设膜式遮阳棚
(招标编号:GQDC-025)
中标结果公告
顾桥电厂生产厂区南门停车场增设膜式遮阳棚中标候选人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10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博润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4元,项目经理:张晓辉,注册证书编号:皖234212113,工期:20日,工程质量:合格
公示期: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电厂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2024年9月1日
(招标编号:GQDC-025)
中标结果公告
顾桥电厂生产厂区南门停车场增设膜式遮阳棚中标候选人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10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博润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4元,项目经理:张晓辉,注册证书编号:皖234212113,工期:20日,工程质量:合格
公示期: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电厂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