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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站楼灯具维修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航站楼灯具维修项目已经审批立项,并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为采购人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编号: NYZX2024-019 ;
2、项目名称: 航站楼灯具维修项目 ;
3、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
供应商需对郑州机场2号航站楼及GTC范围内的各类照明灯具、标识灯箱、室内照明开关、插座进行维保,维保内容包括巡视、照度测试、维修、数据收集、专项保障、灯具清洁、改造升级、技术支持等。
3.2 服务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管理中心(采购人具体指定地点)
3.3 项目范围:能源动力管理中心航站区下辖区域,包括T2航站楼和GTC合围区域内路灯、综合管廊区域以及T2航站楼和GTC楼内区域。(上述描述仅指本次采购的主要供货范围,是项目的必要组成部分,具体范围以现场勘查为准。)
3.4 项目服务期:
本项目实行1+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若满足考核标准及要求,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下一服务期,否则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因采购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项目,采购人应通知供应商,并相应顺延工期,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费用。(3)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项目服务期限,采购人按照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月数及考核指标进行支付费用。如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为非整数月,则根据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星期数的折算支付比例及考核指标支付相应的费用。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谈判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
4.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谈判现场需提供许可证原件;
4.3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现场提供证书原件;
4.4提供最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一份从事公共场所照明设备维护项目的相应业绩证明(合同)原件;
4.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其上述三项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公司名称-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
4.7委托代理人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出席谈判会议并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原件谈判时提供。(现场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递交响应文件的无须提交社保证明,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4.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纳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中的单位或与黑名单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响应。
4.9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2)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特别提醒:在谈判时,供应商需根据上述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文件供采购人现场查验。如未提交、提交错误、提交不完整、提交虚假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1、第(4.1)项 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
2、第(4.2)项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第(4.3)项 资质证书原件;
4、第(4.4)项 业绩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第(4.5)项 加盖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
6、第(4.7)项 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及签字并无委托情况的除外,仅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
7、第(4.9)项 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注:1、项目报名供应商之间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IP 地址相同或前三段位相同时,需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2、项目报名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1.项目报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2.项目报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处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自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3.项目报名供应商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5.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2日9:30(北京时间)前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平台”(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网上提示要求注册报名(详见http://bidding.zzairport.com/);
5.2报名后,按照本公告“购买谈判文件账户信息”缴纳谈判文件费(如为个人账户转账应注明费用名称及公司全名,未注明则统一视为未缴纳),同时将转账凭证发至“招标采购系统平台”及采购人邮箱,经采购人确认后,登录“招标采购系统平台”下载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5.3谈判文件以下载的电子谈判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谈判文件的,其所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现场踏勘
6.1采购人统一组织安排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时间暂定于2024
年9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集合地点为:郑州机场2号航站楼1楼2号门,请参与踏勘供应商最迟于踏勘日前2天报名提交踏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逾期不候,每家供应商踏勘人数限1人,另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2踏勘引领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036070813 。
7、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7.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431A室(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7.3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8、谈判地点和时间
8.1谈判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431A室(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8.2谈判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9:30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平台”(网址 http://bidding.zzairport.com/)发布。
10、纪律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谈判现场全程音视频留证,请报名供应商在接收谈判文件后仔细阅读文件内容细则,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本次采购活动,遵守谈判现场纪律,规范自身行为,以保障本次谈判顺利进行。
11、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管理中心纪检委员
监督电话:0371-58519885
12、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管理中心 
地    址: 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周一至周五9:00-16:00,节假日除外)
邮    箱:nyzxxm@zzairport.com.cn
13、采购人账户
名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机场迎宾路支行
账号:26240518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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