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陇财采管〔2024〕第7号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陇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陇财采管〔2024〕第7号
一、项目编号:DHZC2024G1-00334-LCXZ0004
二、项目名称: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C包)交互式一体机项目
采购日期:2024-07-04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怒江泰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云南省怒江州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六库镇八一路白衣小区1幢201室
被投诉人1:陇川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1号
被投诉人2:陇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47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7月投诉人参与了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C包)交互式一体机项目(交易编号:DHZC2024G1-00334-LCXZ0004)。投诉人于2024年7月15日向陇川县教育体育局、陇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出质疑,2024年7月25日代理机构进行回复,投诉人对回复内容不认可,于2024年7月3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本次招标做废标处理。
1.责令陇川县教育体育局、陇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重新编制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即日起恢复“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C包)交互式一体机项目。
3.对陇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陇川县教育体育局给予通报批评。
陇川县财政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