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40829010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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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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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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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50000120240829010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09-06 14:45
递交时间:2024-09-06 14:4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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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190,652.0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渡口区八桥镇储备地块安置房周边道路整治工程(二期)H1路(K0+033.619-K0+140)施工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大渡口区八桥镇储备地块安置房周边道路整治工程(二期)H1路(K0+033.619-K0+140)施工”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经查;“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股权处于出质状态)且该公司曾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该公司有被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高风险企业)。请问我司开具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纸质投标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会不会废标? 答: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独立评审,并作出相应评审判断。 同时招标文件已明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质疑2、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出具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1.根据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发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如果使用具有以上四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2、<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2022年度和最新2023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E级;根据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 答: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独立评审,并作出相应评审判断。 同时招标文件已明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补遗部分: 1、交易服务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中标人应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执行。此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缴纳。投标人应将此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2、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公示删除“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小微企业投标需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人工费基期、材料费基期按开标当期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中投标保证金金额由“8万元整(人民币)”变更为“6万元整(人民币)”。 5、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元(大写:叁佰壹拾玖万零陆佰伍拾贰元零贰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63409.84元(大写:陆万叁仟肆佰零玖元捌角肆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分部分项清单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导入的 QTFX文件。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本次答疑及补遗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 招 标 人:重庆市城市建设土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