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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维修及新建农田灌溉机井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维修及新建农田灌溉机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58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维修及新建农田灌溉机井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89,410.81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1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港财采磋商-2024-58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维修及新建农田灌溉机井项目(二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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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店张村、柿园吴村、柿吴村、南街村、翟庄村、坡地刘村、田王村、姜庄村8个村庄的农田水利设施。其中:新建17眼农田灌溉机井,配套建设17套配电箱;维修4眼农田灌溉机井。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5.3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如有)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5.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3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信誉要求: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提供相关承诺)。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24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7805195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780519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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