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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盘锦分行公务用车加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银行盘锦分行公务用车加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J-001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盘锦分行公务用车加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43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盘锦分行公务用车加油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盘锦分行公务用车加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盘锦分行公务用车加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B座10B19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13 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B座10B19会议室
七、其他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招
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盘锦分行公务用车加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盘锦分行公务用车加油项目


二、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PJ-0012
文件编号:JZD202407129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盘锦分行公务用车加油项目】采购车用乙醇汽油92号和乙醇汽油95号,达到国6
标准,另外还有车用0号柴油和-35号柴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团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限:2024年10月25 日-2025年10月24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43万元(含税)】
【最高投标限价:100%(含税)】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1.采用公开挂网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投标人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各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
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对领取采购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
4.对所有领取了采购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若初步审
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5.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且
不限于商务部分(15%)、服务部分(10%)、技术部分(25%)、价格部分(50%)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的拟授予合同投标人。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
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中止项目。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2.联合体投标:
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分包:
团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
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
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
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团本项目
囗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并如实根据招标人要求
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


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0.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1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8.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批准从事业务范围包括成品油或批准从事
业务范围包括汽油、柴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汽油、柴油),投标文件
中须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北
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
地 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XX项目招标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
邮箱:343525499@qq.com, 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
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
公章的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个电子件。
售 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八、【踏勘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27日12:30-13:0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3: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B座10B19会议室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
达指定地点,投标人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
地点并签字确认,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十、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427-2686806
举报邮箱:zhglbpj_ln@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辽宁盘锦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16号中国银行盘锦分行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地 址:辽宁盘锦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16号中国银行盘锦分行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B座10B29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3435254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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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160²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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