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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十三中学五象校区检测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宁市第十三中学五象校区检测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宁市第十三中学五象校区检测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1643001001
招标人
南宁弘立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弘立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按33个教学班设置,预留3个班的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总建筑面积41494.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430.55平方米( 包含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6901.84平方米,行政管理及科研用房 1810.94平方米,后勤及生活服务用房16992.35平方米,连廊1725.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064.08平方米。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2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华南岩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价
报价方式:下浮系数;报价:12%
检测服务期
720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要求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项目负责人
姓名:李勇成;(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3241;身份证号:4503**********003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1、仙葫大道(蒲庙大桥-高速公路桥)道路维修工程(雨水工程)(K2+860~K5+060段)、(K5+880~K10+859.578段)工程独立项检测;
2、南宁市塘根路(昆仑大道-高环)工程(昆仑大道-虎岭大道)段独立项检测;
3、上思县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4、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跨境产业合作试验园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价
报价方式:下浮系数;报价:18%
检测服务期
720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要求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项目负责人
姓名:胡文烜;(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0574;身份证号:3305**********777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1、广西财经学院武鸣校区一期建设工程检测;
2、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3、八桂绿城-龙庭水岸二期(3#、5#~7#、13#、15#~22#楼及地下室)工程;
4、南宁市新民路34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二期工程检测;
5、轨道御澜上城C组团四标段1、2、3、5、6、7、8、13、15栋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6、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一期)。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单位资质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价
报价方式:下浮系数;报价:18%
检测服务期
720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要求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项目负责人
姓名:任重;(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1483;身份证号:4501**********101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1、博白县粮食系统危房改造项目;
2、广西体育教科训一体化基地项目一期项目(TYC35地块)工程检测;
3、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南宁市古城路47号宿舍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1#楼、2#楼、3#楼、地下室和基坑监测及周边建筑物监测)工程检测;
4、水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项目工程检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异议和投诉
1.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弘立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樊柳宏   0771-5351251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一式4份:建设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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