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财政局关于池州铜顺汽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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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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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池州铜顺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池州铜顺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直属园区车山路汽车集聚园S-3D块
二、 基本情况
当事人在参与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务车采购(项目编号:CZD32023024)政府采购活动中,电子投标文件机器码和上传IP地址与池州市天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池州鑫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致。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之规定,属于串通投标。本机关于2024年6月4日立案调查。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第四项
四、 处罚结果
决定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1798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捌佰玖拾玖元整(¥899.00元)
五、 处罚日期: 2024-08-30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东至县财政局
2、联系人: 刘柳
3、联系电话: 0566-7015392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池州铜顺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直属园区车山路汽车集聚园S-3D块
二、 基本情况
当事人在参与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务车采购(项目编号:CZD32023024)政府采购活动中,电子投标文件机器码和上传IP地址与池州市天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池州鑫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致。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之规定,属于串通投标。本机关于2024年6月4日立案调查。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第四项
四、 处罚结果
决定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1798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捌佰玖拾玖元整(¥899.00元)
五、 处罚日期: 2024-08-30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东至县财政局
2、联系人: 刘柳
3、联系电话: 0566-7015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