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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4301000001031029004696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施工监理BYG-JL-01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 已由 宝应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宝行审投资发〔2023〕175号文、宝行审投资发〔2023〕188号文、宝行审投资发〔2024〕4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由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至233国道集疏运公路工程、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附属配套设施大堤改线工程组成,其中:
①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区)码头工程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境内,宝应县城北,京杭运河东岸,位于八浅预制构件厂码头上游783m~码头上游1900m,泾河镇黄埔集镇以南约2km,宝应运河二桥上游约4km处。本工程拟建14个2000吨级泊位,其中多用途泊位3个,件杂货泊位3个,散货泊位8个。采用挖入顺岸式布置型式,对航道进行局部改造。泊位总长度1117m。
②、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至233国道集疏运公路工程主线路线起自老淮江公路,向东南方向至港区大门南侧,后转向东,终点接入G233,路线全长6.281km。同时考虑主线与老淮江公路的衔接,在港区东南侧设置连接线L线,往西南,接入老淮江公路,路线全长0.799km。路线合计总长7.080km。项目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5米。
③、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附属配套设施大堤改线工程包含对京杭运河东堤约1.4公里进行退堤改线及水系补偿约1.1公里。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合同段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与缺陷责任期服务。
2.3、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为:BYG-JL-01标段。
2.4 计划监理服务期:共计4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要求
窗体顶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
a、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b、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c、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d、有效的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2019年7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2000 吨级(不含兼顾2000吨级)及以上且建安工程费不低于2亿元的新建港口码头工程监理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的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2019年7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一任2000 吨级(不含兼顾2000吨级)及以上且建安工程费不低于2亿元的新建港口码头工程项目的监理负责人(不含副职,监理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
(3)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24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项目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项目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5 其他要求:
3.1.5.1 副总监理工程师:
拟投入本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人(4人,如联合体投标,各专业分别由承担相应专业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①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2019年7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一任2000 吨级(不含兼顾2000吨级)及以上且建安工程费不低于2亿元的新建港口码头工程项目的监理负责人(含副职,监理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
②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资格证书;2019年7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一个建安工程费1亿元及以上二级公路及以上工程项目的监理负责人(含副职,监理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
③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019年7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一个建安工程费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监理负责人(含副职,监理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
④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019年7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建安工程费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负责人(含副职,监理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
(2)具有相应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投入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
3.1.5.2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人数1人,具有有效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
(2)拟投入的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
3.1.5.3 首席质量官(如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首席质量官人数1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首席质量官及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2024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见合同《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在投标时,除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首席质量官及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外,投标人不需填报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人员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为2~4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水运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总监和水运专业副总监必须为牵头人单位自有)。本工程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联合体成员单位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投标人在系统平台中自行下载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叶挺东路190号                         
邮政编码:2258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邮政编码:225800
联系人:陈  军
电话: 0514-88223378  13375291091
传真: 0514-88223378 
8.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2)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 ,以便联系。如因无联系方式或通信不畅通,造成招、投标信息无法传递,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单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以在线直播形式参与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工作。具体详见《扬州市交通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说明》。(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公开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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